為慶祝本公司成立十週年,台灣採購公報網特別舉辦回饋活動,
凡在活動期間所有會員均可以參加紅利積點活動,所累積的紅利點數可兌換各種獎品,
在您進行紅利點數收集前,您必需了解並同意以下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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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加對象:凡台灣採購公報網會員(含一般會員及加值會員),在同意本實施條款後,
始得開通紅利點數帳戶,並開始收集點數,為防止您的點數被有心人盜取,
在開通您的會員點數時,您必須輸入將來兌換之獎品寄送地址及收件人姓名,
此資料一經確認後即不接受任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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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利點數之收集:擁有紅利點數帳戶之會員可以在本辦法實施日起至結束日止,於以下各種狀況下獲得點數:
- 在本網站的各網頁或各項電子報中找到紅利點數收集之符號或連結,點選即可收集點數(需先登入);各電子報之點數連結有收集之期限(一般為7天),逾期即無法收集紅利點數。
- 付費加入或延長付費加值服務,即可獲得3000點(半年)或8000點(一年)之紅利點數,限實施期間加入者才有贈送,請於加值成功約5日後檢查您的紅利點數即可入帳,恕不溯及即往。
- 完成本網站各項具有紅利積點之活動項目,即可獲得該項目之紅利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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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點數有效期限:紅利點數之有效期限自收集日起至次年年底前有效,兌換獎品請至兌獎網頁選取獎品即可, 敬請把握兌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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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兌換獎品對象及方法:本活動僅供加值付費會員期間內會員兌換獎品,一般會員或已過期之加值會員,無法兌換任何獎品,但允許付費升級為加值會員後兌換獎品,所有贈品一經兌換後即不可更換;兌換獎品方法之請點選網站之紅利點數兌換之連結,依其指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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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會員所收集之點數無法轉讓或折現或轉為其他網站或公司之紅利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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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禁止使用各項做弊方式收集紅利點數,違者取消會員資格,並追回已送出之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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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活動所指之紅利點數均為本公司所有,會員不得因紅利點數之失誤而主張任何損害賠償,即使係因本公司之疏失所致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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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實施辦法於獎品兌換完畢或任何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執行時,即結束本紅利點數回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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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公司對於以上活動辦法未盡詳述之事宜有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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