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TA422C3-1 採購名稱 : 「104年度嘉義縣政府水土保持業務觀摩活動」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政府 機關地址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水土保持科 游秋萍 連絡人電話 : (05)3620123分機408 傳真號碼 : (05)362015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0月2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0月27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10月2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50,000 元 E-MAIL : chiouping@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1.顧問服務業、一般廣告服務業或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3.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建設處發包中心科。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合計七十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評審時間地點]:詳招標文件。
※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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