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L0204P2050V 採購名稱 : 宜蘭線K23+247~370及K74+200~600噪音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材料處許先生/工務處王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3815226分機4900 傳真號碼 : (02)23313267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1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23) 前3版(104/6/2)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3日 14: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23日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13,640 元 E-MAIL : 0061505@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為環境
工程)、有效期限之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營業範圍需包含環境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 附加說明 : |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
(1)機關通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會,並於會議後5日內開工,履約期限110日曆天(不含本局審查時間)。
(2)本案開工後60日曆天內完成改善計畫書(初稿本)(修正次數依契約第十八條第十四項之規定辦理),提送本局審查,如審查未通過,立約商應於文到5日內,配合提送修正後改善計畫書(初稿本)。直到本局核定後,由本局函送當地主管機關審查為止。(期初報告)
(3)立約商須配合本案改善期限前完成噪音改善計畫書(初稿本),函送當地主管機關審查,並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正噪音改善計畫書至核定為止。
(4)本案改善計畫書(初稿本),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定後,通知本局於指定期限內,提送核定後之改善計畫書(定稿本) 立約商須配合於本局文到通知7日內,提送改善計畫書(定稿本)10份,函送本局辦理後續事宜。(期末報告)
2、履約地點:宜蘭
3 本案預算不含稅
本次公告修正(第3次公告)104年7月14日
1.原C.選定監測點位噪音監測(48小時)(3處監測點位(需含假日及非假日) 修改為
C.選定監測點位噪音監測(48小時)(4處監測點位(需含假日及非假日)
2.原機關通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會,並於會議後5日內開工,履約期限80日曆天(不含本局審查時間)。 修改為原機關通知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協調會,並於會議後5日內開工,履約期限110日曆天(不含本局審查時間)。
3.本案開工後25日曆天內完成改善計畫書(初稿本)(修正次數依契約第十八條第十四項之規定辦理),提送本局審查,如審查未通過,立約商應於文到5日內,配合提送修正後改善計畫書(初稿本)。直到本局核定後,由本局函送當地主管機關審查為止。(期初報告)
修改為本案開工後60日曆天內完成改善計畫書(初稿本)(修正次數依契約第十八條第十四項之規定辦理),提送本局審查,如審查未通過,立約商應於文到5日內,配合提送修正後改善計畫書(初稿本)。直到本局核定後,由本局函送當地主管機關審查為止。(期初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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