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TMACH35S 採購名稱 : 國定古蹟臺南三山國王廟損壞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含損壞部分修復設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林國慶 連絡人電話 : (06)2217052分機208 傳真號碼 : (06)22131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1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30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 : t1010l@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計畫主持人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或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a.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b.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c.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須具「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類資格)。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影本。
B.建築師證書影本。
C.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計畫執行主持人資格證明書及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 |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處3樓行政組張執中 (電話:06-2217052轉507、傳真:06-2213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