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3 採購名稱 : 104年度推廣廉能政府與倫理社會計畫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連絡人電話 : (02)27287749 傳真號碼 : (02)2759569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22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25)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8月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8月6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 : web54000@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具下列資格條件其中之一,且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者,即具投標資格,並應檢附下列投標文件:
(一)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2.章程。
(三)公司:1.登記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詳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押標金: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案免收押標金。
四、服務建議書1式7份﹙內容及格式詳如項目陸、本案需求說明與規範﹚。 | 附加說明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14)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1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
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三、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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