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機關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亦請檢附,俾憑查驗。
3.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4.押標金:4萬2,038元整。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4,000公克(含)以上樣品1瓶{若以毫升、公升標示者應提出證明其淨重需達4,000公克(含)以上}。
6.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
(1)產品規格說明書(或商品標示)需標明下列事項:
A. 商品名稱。
B. 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C. 商品主要材料或成份(成份需含有香精、純水、抗菌劑3項,若為英文標示,請出示中文說明書。
D. 商品淨重或容量。
E. 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2) 檢附與交貨同批生產商品SGS檢驗報告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 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機關留存),其檢驗項目如下:
A. 界面活性劑含量需達7%以上
B. NP(壬基酚)含量0.1%以下
(3) 1000萬產品責任保險證明(保單有效期限至少至104年12月31日止,正本、影本請併同檢附)。
7.期限及地點如下:
(1)斯文里:廠商應於104年9月3日(1,100瓶)下午5時以前暨9月7日(1,000瓶)下午5時以前分2批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臺北巿大同區大龍街91巷27號)。
(2)至聖里:廠商應於104年9月16日以前將採購標的(10,800瓶)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並每日派遣10人協助里辦公處於104年9月18、19、20日每日8小時(上午9至下午5時)發放洗衣精。
8.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張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4葉小姐。
9.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4年7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10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