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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4361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8/1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4C03P022 採購名稱 : 國1中沙大橋、烏溪橋及國3濁水溪橋墩基保護方案暨精進沖刷巡檢機制專業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680470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3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C03P022 採購名稱 : 國1中沙大橋、烏溪橋及國3濁水溪橋墩基保護方案暨精進沖刷巡檢機制專業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工務課 陳建旭工程司 連絡人電話 : (04)22529181分機2206 傳真號碼 : (04)22520125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18)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5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5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499,332 元 E-MAIL : jxchen@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 (一)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可提供符合契約要求技術及專業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學術單位或法人(以上均須為土木或水利或結構等相關領域)。
(二)若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及副主持人皆須具技師資格(土木或水利或結構等);若為學術單位,計畫主持人及副主持人應具助理教授以上之資格,並提出學校聘書或在職證明;若為法人計畫主持人及計畫副主持人應具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之資格,並提出學校聘書或在職證明。
(三)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四)餘詳專業技術服務招標書。 | 附加說明 : | [廠商證明文件]:
1.詳技術服務招標書規定。
2.投標廠商須提送各項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請附「技術服務招標書-附件一、評選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提供現場領標,圖說費新臺幣100元,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二、向本處總務課繳費,郵購者請將圖說費及郵遞費以郵局匯票繳納(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三、本處另提供電子領標,費用詳前段。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總務課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4年7月10日下班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4年7月14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其他]: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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