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TC104C087 採購名稱 : 104年臺南市政府典藏美術品之珍貴書畫修護計畫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劉翠屏 連絡人電話 : (06)2991111分機8933 傳真號碼 : (06)2932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2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 : piaping@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 (1) 基本資格:有能力承作本案,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 學術研究機構: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包含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
B. 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登記立案並提供與本案相關文物修復等相關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C. 公司:依法登記立案並提供與本案相關文物修復等相關服務之公司。
(2)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之影本:
A. 學術研究機構:檢附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正本。
B. 法人、機構或團體:檢附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
C. 公司:檢附公司登記證或設立證明(不可檢具營利事業登記證)。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8 份) | 附加說明 : |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7月9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