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領標方式:一律採電子領標:機關不提供現場(紙本)領標、或郵遞購買領標。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收費概不退還。
二、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於104年7月28日17時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專人方式送達本機關之收件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更改或於開標前補正投標文件內容。
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自行赴機關標的地點勘查。為配合機關作業時間,提供現場位置勘查及開放時間如下:
(一)本案僅排定104年7月22日下午14時至15時開放現勘,並由機關派員陪同。其他時段恕不安排處理,無預約者亦同。
(二)投標廠商需現勘預約者、或有履約內容疑義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洽詢秘書室履約管理人蕭先生,電話03-5962134 分機137。
四、履約期:一次3年。機關得後續擴充一次3年。計2次6年。
(一)總權利金(含每月租金):新臺幣1,517,760元整(最低定額權利金)。
(三)每月權利金:新臺幣21,080元整(最低定額權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