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616-3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104年度桃園市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徐雅玫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317 傳真號碼 : (03)334796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30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30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380,000 元 E-MAIL : 10414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1.國內依法立案推展文化、學術、慈善、社會福利服務或其他公益為目的之社團。
2.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3.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4.國內各大專院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一般證明文件
(1)國內依法立案推展文化、學術、慈善、社會福利服務或其他公益為目的之社團:
A.立案證明
B.組織章程
(2)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A.法人登記證書
B.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
(3)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
(4)國內各大專院校:
A.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B.學校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固定價金(338萬元整,北區-180萬元、南區-158萬元),議內容辦理。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委託項目分為2項:北區-桃園、八德、大溪、龜山、大園、蘆竹、復興;南區-觀音、中壢、新屋、楊梅、平鎮、龍潭。各區得標廠商以1家為上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17~6322)徐雅玫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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