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D104006 採購名稱 : 美濃學園教育藝文館室內展示軟體及營運規劃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正斌 連絡人電話 : (07)3165666分機57 傳真號碼 : (07)316536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1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7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30,000 元 E-MAIL : jengbin@kcg.gov.tw 廠商資格 : |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展示軟體工程、營運規劃工程、室內裝修工程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限制者。 | 附加說明 : | ※廠商投標應檢附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本會於本標案決標後有查驗相關文件正本之權利):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技師(建築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建築師開業證書)、技師證書(建築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納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5. 切結書1、2。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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