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09 採購名稱 : 2015臺北上海城市論壇暨市政參訪活動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北區十一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旋小姐 李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6067 1020 傳真號碼 : (02)27598997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7/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2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00,000 元 E-MAIL : aa-hsuanchch@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綜合或甲種旅行業執照」。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仍請詳閱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 本案因履約期限變更,契約第7條變更為「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4年8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期限如有變更,機關將以書面通知廠商」,評選須知第貳節「暫定行程」變更為「預定104年8月中下旬赴上海市出席臺北上海城市論壇活動,行程3天2夜,機關得保留行程變更權利」。故等標期予以延長,並配合修改投標封套及出席號碼牌。
=============================
一、本案向得標廠商收取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二、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作業前經資格階段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4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本處將於104年7月16日前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
四、其他:
(一)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惟廠商仍應依投標須知第82點及第83點,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正本查驗及契約簽訂手續。未依限完成者,依投標須知第85點辦理。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2項:「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制性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故廠商請勿探詢相關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