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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3940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8/6
採購單位 : 嘉義縣大林鎮三和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040716
採購名稱 : 嘉義縣大林鎮三和國民小學赴日本參加第27回山中湖青少年國際軟式網球大會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31029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6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716
採購名稱 : 嘉義縣大林鎮三和國民小學赴日本參加第27回山中湖青少年國際軟式網球大會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嘉義縣大林鎮三和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二段93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文騫
連絡人電話 : (05)2952145
傳真號碼 : (05)295074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27日 9:30
E-MAIL : shes@mail.cyc.edu.tw
廠商資格 :
九、 投標廠商應具備資格:具有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或領有辦理童軍活動執照之廠商。
附加說明 :
十一、招標方式: (一) 依採購法第49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公開取得企劃書,採最有利標精神,(請投標廠商提供企劃書接受評審,再依名次序位最佳者為優先議價者,若序位相同時,以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參加廠商未達三家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 本勞務採購不採統包、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招標,外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 十二、投標文件處理程序: (一)資格審查。 (二)評審。 (三)決標。 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無資格參與下一階段評審。 十三、資格標文件: (一)應繳之資格審查文件詳如本勞務採購案「資格審查表」。 (二)相關條件: 1.車輛部份: (1) 車齡5年內,具有交通監理單位核發之營業大客車牌(執)照,座位為43人座(含)以上。此外,車輛提供之公司家數及樣式需徵得學校同意,且車況良好之營業大客車。 (2)駕駛員:具營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未曾有違規重大紀錄之優良駕駛員,司機先生素質要優良,服裝整齊,不可沿途抽煙、嚼檳榔、喝酒、說髒話,車上需備大哥大,但司機不可用大哥大、無線電聊天。 (3)本活動應指派領隊一人,(原則上,若應活動需求而更改者須事先經甲方同意),處理導覽、交通、膳食、團康活動、夜間安全值勤及其他突發事件處理。 (4)車資應含駕駛員、過路、停車、導遊服務費及稅金在內。 (5)車上備冷氣、視聽音響及每天需供應足夠之礦泉水供學生飲用。 (6)每車應備有效期限內可使用之滅火器至少2支。逃生門應暢通無阻,不可囤積雜物,安全窗應能靈活操作。 (7)需備有專車及有合格之醫護人員於活動中機動待命、以供緊急病痛或受傷人員之護送用。 (8)途中如遇車輛故障或其他事故,在一小時內無法修復,乙方應於貳小時內另行僱用同等級且車況良好之營業大客車,繼續原排定行程。因而產生之損失或費用,由廠商負責。 2、住宿部份: (1)浴室全天供應熱水 (2)每間客房具備合格飲水設施 (3)住宿旅館應符合清潔衛生條件,無蟲害或鼠蟻等。 (4)須免費供應早餐 (5)學生2-6人一房 ( 6 ) 教師須提供單人房或兩人房。 3、膳食部份: (1) 活動全程免費(內含於每人單價)。 (2) 早餐須提供單價50元(含)以上中式、日式或西式飲食;午、晚餐須提供單價100元(含)以上中式、日式或西式飲食 4、保險部份: (1)廠商應依規定投保法定金額之本項活動責任保險及履約保險( 廠商應於參訪行程出發前3日,將保單送交校方保管 )。保險單記載契約規定以外之不保事項者,其風險及可能之賠償由廠商負擔。廠商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不得據以請求延長履約期限。廠商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由廠商負擔。 (2)廠商須投保赴日參賽期間傷害意外醫療險。 5、其他協議事項: (1)廠商由專人擔任隨團領隊,接受甲方領隊人之指揮,負責全程安排食宿、交通、參觀及廠商駕駛員、導遊之協調管理工作。 (2)廠商應聘用合法導遊隨班處理交通、膳食、參訪活動及其他偶突發事件。 (3)未經學校同意,廠商不得任意變更行程,或安排採購物品。 (4)廠商服務人員不得於車上、飯店中播放色情錄音、錄影帶,及不得兜售物品。 (5)於活動開始前因天災或颱風致無法成行時,學校得變更日期舉辦或解除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分,不負損壞賠償責任,廠商不得異議,惟學校已代繳之訂金或履行本合約已支付之合理必要費用,應由廠商付擔。廠商因不可抗拒或不可歸責事由,致本合約之全部或部份無法履行時,廠商得解除合約之全部或部份,不負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學校應無息退還廠商已預付之款項。惟廠商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合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得依收據核實扣除。 (6)旅行途中因不可抗拒或不可歸責於學校之事由,致無法依合約書之約定履行時,為維護廠商權益,學校應依實際需要,經廠商之同意變更行程、參觀項目、食宿地點,如因而增加之費用,由學校負擔。 十四、企劃書: (一)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1、遊覽車之設備及服務(車齡5年內)。 2、餐食服務。 3、領隊。 4、住宿 5、保險金額、內容。 6、各項活動經費之單價分析。 7、服務經驗、服務團隊簡介及公司規模。 8、其他(含活動時間分配及提供之額外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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