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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3915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8/6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40720
採購名稱 : 104年度大同鄉立幼兒園本園園舍搬遷工程暨樂水、四季分班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676656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9,5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720
採購名稱 : 104年度大同鄉立幼兒園本園園舍搬遷工程暨樂水、四季分班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機關地址 : 267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三十八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曾家麟
連絡人電話 : (03)9801004分機123
傳真號碼 : (03)980101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2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8月4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4年8月4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50,000 元
E-MAIL : a040@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符合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專業服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並經政府合法登記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請寄送「宜蘭縣大同鄉公所」,請購招標文件工本費及購圖費之匯票收件人請一律填寫「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另需附回郵票資130元(快捷郵件),文件工本費200元共計330元,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所出納人員繳交文件工本費200元後,摯據洽本所出納領取招標文件,本所上班時間:星期一~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3.電領: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須於104年08月4日10時00分前,以專人或郵遞(應以『掛號』郵件投遞,地址: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遞送之投標文件,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本所收發室收訖,並加註收件日期、時間;未經本所收發室收訖並加註收件時間者視同逾期,為不合格標。 [其他]: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02-8789753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宜蘭調查站電話03-9288888檢舉信箱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 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3-9251000轉1020 傳真:03-9255039 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作業方式: 一、作業程序依序如下:(一)資格標。(二)技術標(簡報及評審)。(三)議價及決標。 二、資格標開標: (一)時間及地點:104年8月4日上午11:00於本所會議室開標,詳如招標公告,本所訂於104年8月4日上午11:00辦理合格廠商服務建議書事項進行簡報及說明。 (二)資格標開標時,審查投標者之資格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時間前收到。合於規定之標封,於規定之時間與地點當眾開標,開標時以編號代替投標者名稱,投標者得不到場。 (三)審查時先檢查標封、技術服務建議書等項是否完備後,開啟審查各項證件及技術服建議書數量,不符規定者當場出據領回,並退出會場,未到場者另行通知領回。 (四) 資格標開標後,先由本公所工作小組就服務建議書事項進行書面初審,待審查結果符合資格者,將服務建議書當場交評選委員會委員審查。 (五)104年8月4日上午11:00於本所會議室進行簡報及說明,決定優勝廠商。 其他事項: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二、受理招標機關處理採購疑義或異議之所轄採購稽核小組: (一)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六○○○○號信箱;宜蘭縣調查站電話:03-9288888、檢舉信箱:宜蘭市郵政一四號信箱。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 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三、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六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 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 四、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行通知。 五、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機關。如未繳交者,本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六、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企劃書,已簽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逕行與投標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七、本案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1月18日工程企字第09400418240號函) 若為原住民廠商請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之有效證明(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八.本案如因請領建築使用執照或因相關法令無法辦理後續作業至預算無法保留,如預算經刪除,則本案停止辦理,費用依合約規定請領 。 九、餘詳見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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