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B0602 採購名稱 : 104年龍潭「快樂天堂」劇場音樂會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馨文 連絡人電話 : (03)4793070分機1506 傳真號碼 : (03)480377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30) 前3版(104/6/23)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6日 13:3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6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90,000 元 E-MAIL : 10016802@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應為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由廠商擇一採用即可。)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財團法人、非營利性社團法人、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4)其他: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98599對於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所提出異議。 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 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2樓。
二、本所保留本案就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內規劃之活動內容協商及更改權利。
三、辦理期程:自決標次日起至10月底前擇一星期六晚上19:00-21:00完成。
四、本案於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五、免收押標金,本案採固定金額給付,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二萬元整於決標後五日內繳納。
六、活動規劃:
1、節目內容以具知名度管弦樂團或打擊樂團為主要訴求,節目規劃要能吸引時下大眾、青少年之表演,廠商得加入創意及想法結合在地特色(將當地特有音樂ex望春風、雨夜花...、語言及在地元素融入音樂表演),規劃最適合之演出,期望節目能創新性,讓鄉民有耳目一新之聲光視覺享受。
2、 至少安排1位以上舞台節目主持人,需經驗豐富、風趣幽默且能掌控整個活動流程及現場氣氛。
3、可提供富有創意且具獨特性之配套計畫,如音樂或燈光等增加聲光效果之配置或表演,以提升精緻感,並創造話題性。
4、請提供表演團體簡介及參與活動資歷。
5、演出人員至少20人以上(不包含工作人員)。
6、提供6,000張宣傳DM、海報100張;活動中須有錄影及攝影。
7、活動三天前召開記者會(包含主持人及表演節目)。
8、活動所需物品之購置、準備及善後清潔(茶水、筆、垃圾袋、掃把、畚箕等週邊設備)。
9、活動期間須投保公共意外險,保險額度可於服建議書中敘明供本所參考,以本所為被保險人,保險金額每一個人身體傷亡至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每一意外事故傷亡至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每一意外事故財損至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最高賠償金額2400萬元,自負額為零元,保險單正本乙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乙份應於辦妥保險後交付本所收執查驗如有保險事故發生,應由得標廠商負責協調保險公司理賠。
10、上述各項需求均需於經費概算表列出經費。
11、雨天備案:提出適合場地,室內場地至少可容納450人以上
之場地。
七、場地規劃佈置:
1、演出場地為龍潭運動公園,需搭設舞台;雨天備案為本區內適合場地(至少可容納450人以上)。
2、場地周圍需搭設適當音箱及燈光。
3、活動各項搬運與擺設、發電機等租借。
4、上述各項需求均需於經費概算表列出經費。
八、服務計畫書內容:
(一)每份服務建議書應涵蓋下述資料:
1、執行計畫-含活動名稱(應具有創意性並符合主題)、活動表演內容豐富性及多元性、活動整體規劃(含聲光效果及節目表演等相關活動設計)、計畫作業進度、工作人力分配、組織架構。
2、舞台、燈光、音響設備、電力系統之規劃及佈置。
3、活動動線安排及危機處理、保險事宜等。
4、經費預算分析表(包含現場舞台規畫佈置費、節目表演費、工作人員誤餐費、音響燈光費、主持費、保險費、攝錄影費、雜支費等各項費用)
5、環境清潔及維護。
6、活動保險、遇雨天時活動地點替代方案。
7、相關工作經驗成果、工作團隊及演出團體個人之資歷、資格證明文
件。
8、活動執行進度時程之管控。
9、活動經費預算表、各項費用明細表。
10、提案單位專案小組成員經歷簡介暨執行大型活動紀錄與實績。
11、預期效益。
12、成果落實方案。
13、結論與建議。
14、回饋與創意。
(二)服務建議書廠商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寄送達。
(三)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資料,經提送後概不退還或更換、補件,請投標廠商自行備份。
(四)本案得標廠商所提之服務建議書,為委任契約之附件,且與契約具同等效力。
(五)服務建議書內容以中文繕寫為主,依評審項目、逐項、依序、分頁填寫、總頁數(不含封面頁)以不超過30頁為原則,文件格式為A4紙張由左至右橫式書寫,圖說得為A3尺寸並摺疊成A4尺寸裝訂,所有書圖文件一律裝訂於A4紙張左側。
八、餘詳閱招標須知。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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