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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3717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8/3 採購單位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A04A200035 採購名稱 : 機場捷運系統重置計畫研析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02410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56,5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A04A200035 採購名稱 : 機場捷運系統重置計畫研析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周美玲 連絡人電話 : (03)2838888分機88754 傳真號碼 : (03)3811128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1)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2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76,500 元 E-MAIL : emily.chou@tymetro.com.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以下三者符合其一
1.國內合法登記立案得提供財務或法律專業服務之公司或法人。
2.國內依法令得提供財會專業服務之自然人。
3.國內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1.依廠商資格不同,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1)國內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公司、法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國內依法令得提供財會專業服務之自然人需檢附財會相關證書及職業執照。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附加說明 : 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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