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618-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桃園市高關懷少年服務方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郭育伶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317~6322 傳真號碼 : (03)334796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3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2,340,000 元 E-MAIL : 10414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 一、投標廠商資格: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福利或文化教育相關之團體)、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辦理社會福利或文化教育者)、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戳章。
(二)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福利或文化教育相關之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
2、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辦理社會福利或文化教育者):法人登記證明書影本。
3、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開業執照影本)。 | 附加說明 : |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1,234萬元整。(一)104年度預算:688萬元整(二) 105年度預算:546萬元整【105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實際委託經費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如因議會審議刪除預算而致無法執行,則本案將終止契約】。
二、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17~6322)郭育伶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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