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N CC # : 283547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30 採購單位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4014 採購名稱 : 金門縣烈嶼鄉居民福利設施設備「清洗機」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37453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4,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14 採購名稱 : 金門縣烈嶼鄉居民福利設施設備「清洗機」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地址 :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妙玲 連絡人電話 : (082)364503 傳真號碼 : (082)364112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2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20,000 元 E-MAIL : milly661109@gmail.com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許可並與採購標的相關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之資料代之。
2.當年度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4.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方式:在民國104年7月27日下午5時前(以本所收件為準)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或親自送達。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如有延誤本所不負責任。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投標函俱屬無效。另本次投標,應使用本所印製發給之表格文件及標封。
二、開標日期:104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於金門縣烈嶼鄉公所二樓會議室開標。
三、交貨期限及地點:104年9月15日前完成交貨,標的物需先統一送達烈嶼鄉公所或其他機關指定地點辦理驗收,俟驗收無誤後,協助送往指定地點。
四、驗收:依合約書規定辦理。
五、付款:經驗收合格後辦理付款。
六、逾期罰款:如未依照契約規定交貨,依契約書第七條規定繳逾期違約金。
七、其他:
1.本案招標文件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2.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本採購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