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7B 採購名稱 : 「104年愛漆夢工廠行動計畫-漆藝藝術特展暨漆藝書籍」策劃與執行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曉微 連絡人電話 : (04)25222106分機306 傳真號碼 : (04)25291412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2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30,000 元 E-MAIL : L25331822@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 凡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及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具備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之證明文件。投標之後不得補證,廠商不得異議。 | 附加說明 : |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以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二、領標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三、投標方式:廠商應將相關資格文件等裝入證件封,並將證件封連同服務建議書(含各項經費單價分析表)一式7份裝入乙標封,乙標封上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如信封不足裝置得將服務建議書及證件封另以不透明容器裝置並密封貼上乙標封於截止收件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四、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期限及地點:104年7月2日上午09時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時間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五、資格審查及評審日期:104年7月2日上午10時在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辦理。經本所審核資格符合者,即可參加評審。評審時間及地點:於開標當日下午2時30分同開標地點評審。廠商得派員參加現場簡報詢答,簡報之優先順序及時間,以投標收件先後順序決定之。評審結果於評審小組結束後當場宣佈優勝廠商,另擇期辦理議價(約)。六、本案預算經費:新臺幣930,000元整,本案採總包價法:固定服務費用給付。七、履約保證金: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八、履約期限:104年12月15日前完成。九、展覽地點:臺中市豐原區豐原漆藝館(1、2樓)。十、廠商依專業提出妥適之三檔展覽策劃,每檔展覽期間辦理相關活動4場次以上(詳邀標書)。十一、專業服務項目及範圍: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書、工作計畫邀標書及其他招標文件。十二、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包括事項及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邀標書、契約書等。十三、評審項目、權重及評審標準:(詳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及附件評分表)。十四、評審方式:採序位法,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詳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平均分數未達70分者,不得列為協商及議價對象。十五、訂約: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經通知次日起第十天內與機關簽約。十六、驗收及付款方式:詳如契約書。十七、保險:履約期間需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辦理之保險其內容,詳如契約書第十條。十八、餘詳如投標須知、邀標書、契約書及附件等。十九、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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