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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3443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28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104101A
採購名稱 :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新生地填築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70936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850,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01A
採購名稱 :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新生地填築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金川
連絡人電話 : (07)5622106
傳真號碼 : (07)533340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7/6) 前3版(104/7/6) 前4版(104/7/6) 前5版(104/7/6) 前6版(104/7/6) 前7版(104/7/6) 前8版(104/7/6) 前9版(104/7/2) 前10版(104/6/5)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5日 9:3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5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484,045,111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
E-MAIL : p07293@mail.khb.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所營事業資料列有『疏濬業』或『抽砂』或『抽沙』或『挖泥』或『浚渫』等項目者」。 二、特定資格: 1.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 3.廠商具有相當設備者。 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本採購標案係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部航港局委託本分公司代辦。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15日內竣工。分段進度施工期限:開工之日起570日內完成「石化中心(中油用地)」及「石化中心(業者用地)」填築工程。餘詳契約及施工說明書規定。 〔投摽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屬營造業廠商: (1)押標金。 (2)廠商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印模單。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6)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7)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8)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9)廠商信用證明。 (10)特定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及「廠商具有相當設備者」)。 (11)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切結書。(屬共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2)投標廠商財力特定資格檢核表(投標廠商若以「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作為財力資格證明文件時應檢附)。 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2.屬「所營事業資料列有『疏濬業』或『抽砂』或『抽沙』或『挖泥』或『浚渫』等項目之廠商: (1)押標金。 (2)廠商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印模單。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6)廠商信用證明。 (7)特定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及「廠商具有相當設備者」)。 (8)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切結書。(屬共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9)投標廠商財力特定資格檢核表(投標廠商若以「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作為財力資格證明文件時應檢附)。 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光碟片封(內附CD或DVD片)。 〔招標文件查詢〕:電話07-5622807、5622106。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8時~17時,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採購管理科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廠商領標所附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單價分析表僅供核對光碟片內電子檔之用,廠商應依「工程採購投標標單電腦檔作業說明書」相關規定辦理。 (二)詳細價目表或資源統計表之各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非以電腦鍵入後列印者,視為無效標。 (三)詳細價目表內之總價及資源統計表內之總價互不相同時,視為無效標。 (四)屬營造業者,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二)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第1次更正* 〔更正事項〕: (一)更正投標須知第二十六點。 (二)增列押標金擔保信用狀(英文版)、履約/保固保證金擔保信用狀(英文版)、預付款還款保證擔保信用狀(英文版)。 *第2次更正* 〔更正事項〕: (一)更正「施工說明書」:特別條款第4.2.(2)、7.7.(5)條。 (二)新增「施工說明書」:特別條款第19.15條。 (三)更正「工程設計圖」:圖號:43/94。 *第3次更正* 〔更正事項〕: 新增「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第壹、1.3項次10及第貳、2.3項次19規定。 上述更正,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請攜帶發票至本分公司採購管理科免費領取更正文件。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更正及新增電子檔。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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