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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2953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1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0630-1 採購名稱 : 104-106年土城(含樹林、三峽、鶯歌)租用民間拖吊車(場)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作業(修改後)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00810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34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630-1 採購名稱 : 104-106年土城(含樹林、三峽、鶯歌)租用民間拖吊車(場)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作業(修改後)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採購處薛小姐/交通局張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10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7月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7/1) 前3版(104/6/4)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5日 9:1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5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3,975,99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250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10/02 E-MAIL : ah825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停車場經營業」或得以經營關於停車場經營之業務者,或「汽車拖吊業」(含機車拖吊) ,或;2.公司或行號。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因第2次招標結果無符合規定之廠商,故主持人宣佈廢標。
2.本案因無重大修正,故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開標時間為104年7月15日上午9時20分(請詳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因第1次招標未達法定開標家數,故主持人宣佈流標。
2.本案因無重大修正,故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開標時間為104年7月7日上午10時50分(請詳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自場地及硬體設施查驗合格且經公告日起36個月內完成或達本採購金額上限為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張小姐,電話為(02)29702960分機8406。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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