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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2907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16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採購案號 : 104-04 採購名稱 : 彰化分局民族路派出所新建辦公廳舍監視通訊設備財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33564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4 採購名稱 : 彰化分局民族路派出所新建辦公廳舍監視通訊設備財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23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世欽 連絡人電話 : (04)7271141 傳真號碼 : (04)723296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4日 9:3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7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125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8/13 E-MAIL : y4485777@ms2.chpb.gov.tw 廠商資格 :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那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末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能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繳交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標單;標價清單(總表、明細表);切結書;同意書;授權書(廠商負責人到場免付);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資格證件暨式樣審查表;電子領標證明(現場領標免付) | 附加說明 : | 一)履約期限:自於機關簽約翌日起14個日曆天內(不論晴雨天、國定、習俗、假日等均不扣除)完工,承包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送達本分局收文,如非本分局之影響而遲延申報,將以承包商所提竣工報告之本分局收文日期為完工日期。
(二)付款辦法:本款項俟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廠商。
(三)簽約規定:得標廠商應於本分局發文通知日之翌日3日內(末日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攜帶與登記印鑑相符之印章,至本分局訂立合約,逾期或不辦理者,沒收押標金,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案合約正本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5份,由機關備用。
(四)保固期限:本案自驗收合格之翌日起由得標廠商負責保固1年,並於完工後付清款項前,應提出保固切結書。
(五)本案經費如為補助款時,應俟補助款撥入後付款。
(六)逾期罰則:本案每逾期1日,按總價額千分之1計罰(以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20為上限)。
(七)領標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04年7月14日9時00分止,在辦公時間內至本分局(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234號)第三組領取,通訊領標者,請自備大型信封,寫好投寄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件人並貼妥回郵(金額請依回投方式自行估算)寄至本分局(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234號收發室),請自行估算寄送時間。
(八)開標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託書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九)廠商所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或電子領標無領標證明者(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視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十)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十一)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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