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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2835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15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C104076 採購名稱 : 新竹縣縣定古蹟新埔范氏家廟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09977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7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C104076 採購名稱 : 新竹縣縣定古蹟新埔范氏家廟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5510201分機605 傳真號碼 : (03)553278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23日 10:3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23日 1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00,000 元 E-MAIL : yali@hchcc.gov.tw 廠商資格 : | 一、廠商資格: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本案為縣定古蹟,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縣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
二、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或依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備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之佐證文件。
(四)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建築師開業影本、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六)三用表_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七)投標標價清單。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切結書。
(十)標單。
(十一)企劃書一式7份。(含1份電子光碟檔,建議為pdf檔)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供資格審查。 | 附加說明 : | 一、本案之印花稅,廠商得標後請以本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屬偏遠地區,始得就近到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票黏貼繳納或以繳款書進行繳納。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如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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