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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2729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13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H04085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細分選廠照明光源採購(含安裝)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43456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5,3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H04085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細分選廠照明光源採購(含安裝) 採購類別 : 採購-家電用品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環衛科王艷芬;秘書室侯淑芳 連絡人電話 : (07)7351500分機2311 傳真號碼 : (07)7351656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5/21)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12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15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75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9/15 E-MAIL : yenfen@kcg.gov.tw 廠商資格 :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請依序檢附證明文件):
(一)符合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者並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
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或列印
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
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三)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廠商文件上所蓋之「廠商及負責人」
印章印文,應與「印模單」上之印章印文相同。 | 附加說明 : | (四)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屬法定免稅之廠商者,免付)。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
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
3.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
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
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與印模單相符之廠商及負責
人印章)
(六)押標金憑據。
(七)採購規範。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一)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80-1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二)電子投標者:網址同「電子領標」。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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