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四) 衛生福利部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
註:1.非為取得該品項衛生福利部許可證之廠商,投標時除檢附該品項之許可證明外,尚應檢附取得衛生福利部許可證廠商之代理或授權文件。
2.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許可證)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
4.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註一:
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案號(項次一)IA1401100新台幣406,000元整。案號(項次二)IA1401136新台幣120,000元整。
註二:
本案原案號:IA1401100 (IA1401136)因上網登錄格式問題僅能以IA1401100代表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