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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2577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0604-1
採購名稱 : New SkyRider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405856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296,52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604-1
採購名稱 : New SkyRider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姜林小姐或城鄉局企建科李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1/7067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5月22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5/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9日 9:5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9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5,160,000 元
E-MAIL : 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第1資格:(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並內含建築師及交通技師專業人員,或(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須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且二、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有完成單一工程專案管理技術服務金額不低於1,400萬元;或專案管理技術服務累計金額不低於3,500萬元經驗者(共同投標廠商實績可合併計算)。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2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本採購案僅允許建築師事務所與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且二、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有完成單一工程專案管理技術服務金額不低於1,400萬元;或專案管理技術服務累計金額不低於3,500萬元經驗者(共同投標廠商實績可合併計算)。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6點(四)及「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其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04.5.22更正公告說明]:延長等標期 1.依據洽辦機關104年5月20日便簽辦理。2.茲因考量工程上可能採取分包分段施工之方式,須辦理更正公告,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略以說明如下:契約書第8條第19項第3款第2目修正為「非於施工期間,專任管理人員至少2人。」、契約書第8條第19項第3款第3目修正為「於施工期間,專(兼)任管理人員之人數依照各分標工程之工程發包金額計算:專任管理人員至少 人(上開人數計算:專任管理人員人數=√(((分標)工程發包金額)/40,000,000)之整數值);兼任管理人員至少 人(上開人數計算:兼任管理人員人數=√(((分標)工程發包金額)/300,000,000)之整數值,且至少1人)。」,因本次更正係屬重大改變,故延長等標期至104年6月9日,爰配合調整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時間及疑義截止日期等,請詳修正後招標文件。 3.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後續擴充之補充說明]:一、本案為配合New Skyrider新建工程兩側廊道綠化設置,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New Skyrider兩側相鄰的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綠化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工程建造費用約計新台幣2億元,專案管理服務費用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2年11月1日工程企字第10200388340號令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三、工程專案管理(不含監造)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百分比上限參考值,再乘以「預算折扣率」後重新計算之,不與原契約金額累加計算,計700萬元。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或單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劃建築科 李先生或李小姐;聯絡電話為:(02)29603456轉7067或7071;傳真為(02)227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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