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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2474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8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採購案號 : HD040110 採購名稱 : 醫療檢驗用血液氣體檢驗試劑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82806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66,88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HD040110 採購名稱 : 醫療檢驗用血液氣體檢驗試劑 採購類別 : 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邱珮鳴 連絡人電話 : (03)5326151分機6612 傳真號碼 : (03)5437288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5/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2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2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032,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80000 E-MAIL : pmchiu@hch.gov.tw 廠商資格 :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5.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
6.廠商具有維修工程師名冊及訓練證明。
7.最近五年內國內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參加CAP、台灣醫事檢驗醫學會或其他國際性機構辦理的能力試驗成績符合之相關資料或證明,可供審查。(國內外未辦理能力試驗之檢驗項目則免提供)
8.本案試用表。
9.投(得)標廠商所附之各種證明文件如屬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 附加說明 : | (一)投標廠商資格文件:投標廠商應將投標須知、契約書、廠商資格審查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等文件,連同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成冊裝入標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5.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或效能欄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
(1)非取得上揭許可證之廠商,投標時除檢附許可證影本外,尚應檢附取得許可證廠商之代理或授權文件。
(2)衛生福利部如有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6.廠商具有維修工程師名冊及訓練證明。
7.最近五年內國內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參加CAP、台灣醫事檢驗醫學會或其他國際性機構辦理的能力試驗成績符合之相關資料或證明,可供審查。(國內外未辦理能力試驗之檢驗項目則免提供)
8.本案試用表,投標時未檢附合格試用表視同不合格(試用品應於截標前送本院檢驗醫學部試用3天,並經業務單位試用合格後得列為合格品,並於投標時檢附產品試用表及樣品,試用樣品本院不予退還(儀器除外),惟投標品項為未得標者得申請退還)。文件經資格審查列為不合格者,即無資格參與價格標。
9.投(得)標廠商所附之各種證明文件如屬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1) 機關文件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系統使用費20元,文件代收費0元,總計20元。(2) 請領標廠商逕至政府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下載招標文件。
2.人工領取:(1)免工本費。(2)請親自至機關總務室購領。
3.郵遞領取:(1)免工本費。(2)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標案案號及標案案名,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
(三)規格聯絡人員:檢驗醫學部陳副主任,電話:03-5326151分機3611。
(四)採購承辦人員:總務室邱小姐,電話:03-5326151分機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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