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TBN CC # : 282435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7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MGF0420001 採購名稱 : 高雄煉油廠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清理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0814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9,982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MGF0420001 採購名稱 : 高雄煉油廠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清理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居華 連絡人電話 : (07)5824141分機2631 傳真號碼 : (07)3651002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15)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6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6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 萬元 E-MAIL : 736392@cpc.com.tw 廠商資格 : | 須同時符合14.1.1及14.1.2之資格,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14.1.1 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清除處理業之一者:
14.1.1.1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14.1.1.2經執行機關同意,委託其清除、處理。
14.1.1.3委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除、處理。
14.1.1.4委託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除、處理。
14.1.1.5委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除、處理。
14.1.1.6委託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訂管理辦法許可之事業之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
14.1.2 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4.1.2.1投標廠商本身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可單獨投標。投標廠商須具有C - 01之營業項目。
14.1.2.2投標廠商若非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清除、處理業者得共同投標,且必須推薦代表廠商投標,投標商必須取得
另一類資格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為代表人)參與投標。投標廠商與其配合之清除(或處理)業者均須具有C - 01之營業項目。
接下頁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 承前頁廠商資格:
14.1.2.3投標廠商為清除業者得以處理業者為分包廠商,若投標廠商為處理業者得以清除業者為分包廠商,提供分包廠商之合格資格文件及
該分包廠商其同意之證明文件供審。投標廠商與其配合之清除(或處理)業者均須具有C - 01之營業項目。
備註:1.共同投標廠商以不超過五家為限,所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須在一份共同投標協議書公證或認證為限,否則不合格,且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協議書詳如後附,該項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得標後與本公司簽約時,
契約封面請括弧加註共同投標廠商名稱,以方便開工安會議)。
2.清除、處理許可證有效期限須至少至106年6月30日止,若無法至106年6月30日者,承攬商應承諾切結於許可證屆滿前能取得原發照單位之許可證展延至106年6月30日,
否則視為不合格標。經承諾切結許可證展延至106年6月30日而得標者,若屆時無法取得展延至106年6月30日時,本事業部得逕行終止契約,
所有損失概由承攬商工作款中扣除(計算方式由本事業部決定)。
3.為利競標,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得為同一家廠商。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4.分包廠商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本廠同意者為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
1.領標者請向各地郵局劃撥,帳號00409912戶名台灣中
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南部採購中心自民國104
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2.通信領標:附大型信封,並於信封上註明案號、名稱
、收件人及收件地址與郵政劃撥單收據(請勿以廠商名
義劃撥,而以個人名義為之),以限時掛號寄交台灣中
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
3.親自領標:領標者請於投標截止日前,攜帶郵局劃撥
單收據(請勿以廠商名義劃撥,而以個人名義為之)至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於上班時
間內(上午8時~12時;下午1時~5時)領取標單。
4.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免收
電子領標費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郵政劃撥工本費(通信
領標加郵資新台幣500元,現場領標新台幣400元)。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煉製事業部檢舉
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
-3251,傳真:07-5854600。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
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