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31106R04 採購名稱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04年新進職員甄試試務工作委託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魏麗美 連絡人電話 : (02)87335795 傳真號碼 : (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17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18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 : joyce@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 具以下條件之一,並具有曾舉辦相關甄試測驗或其他可證明履約能力之實績:
(一)依法核准設立登記之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三)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就業服務業(I701011)、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證照。 | 附加說明 : | 一、聯 絡 人:現場勘查或設計疑義請洽闕綾依(電話:02-87335873)。
二、履約地點:履約及交付地點依雙方協議訂定之。
三、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執行計畫之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履約標的之供應。
四、決標方式: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議價方式辦理。
五、領標及投標期限、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04年6月17日17時30分止於本機關客服中心。
六、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
七、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三階段程序(資格審查、評選及議價【議定其他內容】)開標。
八、付款方式:全部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付款。
九、履約保證金:無。
十、保固項目及期限:免保固。
保固保證金:無。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4年6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4年6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試務工作委託服務說明書。
十三、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十四、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資格審查表」所列。
十五、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六、本案採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若為免稅機構,請於營業稅欄位填寫零,免稅機構之營業稅部分將不予給付。
十七、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電話:02-87335795、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十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九、契約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二十、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二十一、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0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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