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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2312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7/3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採購案號 : 104110
採購名稱 : 高雄港第120~121號碼頭加深改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34687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6,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36,00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10
採購名稱 : 高雄港第120~121號碼頭加深改建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金川
連絡人電話 : (07)5622106
傳真號碼 : (07)533340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6/8) 前3版(104/5/15)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26日 13:3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26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11,486,647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50萬元。
E-MAIL : p07293@mail.khb.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特定資格:「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及「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皆應符合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水深-14.5m以上(依該港口潮位基準為準)岸壁工程之施工實績者,並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前述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須載明工程項目及工程結算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柒仟萬元。 (2)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2-1)淨值不低於伍仟捌佰萬元。 (2-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2-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圖?仍有效;本次為第二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履約期限〕: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60日曆天內竣工。 1.分段進度完工期限(120號碼頭部分): (1)分段進度一:本工程第一階段120號碼頭第1~8單元(256m)有先行竣工供本分公司新購4部貨櫃橋式起重機上岸連結測試使用之需求,承包商應於開工後290日曆天內,完成本階段碼頭加深改建範圍內之土建工程、機電及附屬設施工程(達碼頭貨櫃橋式起重機可供電狀況)。 (2)分段進度二:本工程第二階段120號碼頭第9~10單元(64m)範圍內之碼頭改建土建工程,承包商應於開工後330日曆天內完成。 (3)分段進度一及分段進度二完工時將先行辦理分段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用)。 (4)餘詳施工說明書。 〔投標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2.廠商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印模單。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6.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7.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8.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9.廠商信用證明。 10.特定資格證明文件(「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及「具有相當財力者」)。 11.投標廠商經驗特定資格檢核表︰屬「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2.投標廠商財力特定資格檢核表(投標廠商若以「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作為財力資格證明文件時應檢附)。 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二、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光碟片封(內附CD或DVD片)。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設計科,電話07- 5622482。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廠商領標所附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單價分析表僅供核對光碟片內電子檔之用,廠商投寄之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應從已鍵入價格電子檔之光碟片中列印(單價分析表除另有規定外,不須列印),其各項作業應依「工程採購投標標單電腦檔作業說明書」相關規定辦理。 (二)詳細價目表或資源統計表之各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非以電腦鍵入後列印者,視為無效標。 (三)詳細價目表內之總價及資源統計表內之總價互不相同時,視為無效標。 (四)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押標金及保證金等之幣值種類,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均以新台幣為準。 〔其他〕: (一)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二)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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