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1000062 採購名稱 : 立法院104年應用系統效能分析暨電力空調建置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立法院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維富 連絡人電話 : (02)23585172 傳真號碼 : (02)23585175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5月5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4/20)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5月12日 9:29 開標日期 : 104年5月12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33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萬元 E-MAIL : ly20718@ly.gov.tw 廠商資格 : | (1)投標廠商資格:公司、研究機關(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法人。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3)投標廠商聲明書。
(2-4)研究機關(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等另須檢附機關(構)或學校同意辦理此專案之同意書。 | 附加說明 : | 變更公告說明:
本案附件1-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書P.18(五)本專案所須硬體設備,廠商須於建議書詳附相關產品之廠牌及規格,交貨時需檢附104年1月1 日後出廠之新品證明、原廠或在台總代理商出具之保固證明書、產品若為進口品需附進口報價單及3年零件供應不缺之保證書乙項,其中產品若為進口品需附"進口報價單"更正為"進口報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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