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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1938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6/29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TNCFD1040312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4年度購置無線電機設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48181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872,2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TNCFD1040312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4年度購置無線電機設備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文瑄資格/陳國偉規格 連絡人電話 : (06)6569119分機6105 傳真號碼 : (06)659269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5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4/28)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8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2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E-MAIL : wen600719@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請見投標須知第33條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押標金20萬元
4.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7.估價單正本
8.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9.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0.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1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 附加說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 請參考說明 /),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民治秘書室),電話: (06)6569119*6105,傳真: (06)659-2690,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經審查資格符合之廠商,始得參加審查委員會審查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陳國偉技士 06-6569119分機6921
6、履約期限:本機關取得架設許可證(本機關收文日)翌日起90個日曆天內(含例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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