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J104-0611 採購名稱 : 改造圖書館與活化閱讀空間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賴建男 連絡人電話 : (02)22568560 傳真號碼 : (02)2253965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18日 8: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18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8,178 元 E-MAIL : ilovedream2108@gmail.com 廠商資格 : | 一、 廠商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或;
2.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景觀、室內設計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室內裝潢設計及施工之業務者,或
3. 公司或行號。
二、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 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四、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建築師、室內設計師」身份者 | 附加說明 : | (一)
本採購案係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契約價金:
1.總採購預算為新臺幣2,730,079元整(含規費、委託技術服務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學校工程管理費及工程發包、造型設備採購費總經費)。
2.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280,000元整,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設備採購經費。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採購預算金額係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2年11月1日工程企字第10200388340號令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a.「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第一類-之百分比上限參考值,再乘以「預算折扣率」後計算之。上開「預算折扣率」為〔90.91%〕。
4.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48,178元正【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第一類-百分比上限參考值,再乘以「預算折扣率 」】,本案預算折扣率為90.91%,其中設備採購經費不計入建造費用中。
(二)契約書第八條(附件)
一、 (刪除)。
二、 (刪除)。
三、 乙方應於決標日之次日3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認可,並至少向甲方簡報1次。
四、 如施工中有變更設計時,乙方應於接獲甲方公文通知後7日內完成變更設計預算書圖,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審核,並至少向甲方簡報1次。
五、 前4款之設計書圖文件如經甲方退回修正,乙方應於接獲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修正完成,並於5日內提交甲方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之文件。
六、 乙方應於甲方核定細部設計內容日起7日以前完成各分標工程招標文件之草擬,且將有關招標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送交甲方認可,並至少向甲方簡報1次。
七、 於工程開工前提報監造工程人員予甲方;於甲方有意見時,乙方應於接獲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說明、修正或更換,並再報予甲方備查。
八、 乙方應於各分項工程承商竣工之次日起5日內審查完妥竣工結算書圖及數量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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