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6161 採購名稱 : 龍井區臺灣大道五段3巷及新興路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地址 :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四段24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詹穎承 連絡人電話 : (04)26352411分機2213 傳真號碼 : (04)2636185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1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16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0,953 元 E-MAIL : ymca771@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許可),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公司或行號。
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4.廠商聲明書5.切結書1、2等其他詳投標須知、契約書之規定。。 | 附加說明 : 採電子領標者圖說文件工本費計100元(為確認廠商是否確實已繳費領標,電子領標廠商之外標封須粘貼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為確認廠商是否確實已繳費領標,電子領標廠商之外標封請粘貼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其他]:
1.採購性質: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勞務採購案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開取得書面或企劃書,採用最有利標之精神辦理,並採固定費率方式辦理;倘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依上開辦法第三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本案雖採固定費率辦理,惟議價程序仍不能免除,以議規格方式辦理。
[履約期限]一、廠商應在契約簽訂日算起7日曆天內完成本案設計工程預算書圖一式4份送交機關,並經機關審核同意後始為設計竣工。
二、履行「龍井區臺灣大道五段3巷及新興路道路改善工程」契約期滿履約完成(含保固期間之服務)止。
**其他詳投標須知、契約書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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