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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0939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6/8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
採購案號 : H04037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民營清除機構清運廢棄物計畫-新興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45813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H04037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民營清除機構清運廢棄物計畫-新興區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環衛科陳小芬;秘書室侯淑芳
連絡人電話 : (07)7351500分機2333
傳真號碼 : (07)7356639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4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3/5)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4月27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4年4月28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3,790,000 元
E-MAIL : c0215@k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資格:依法設立之機構。 (一)本國廠商: 1.領有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廢棄物清除(理)許可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之機構。 2.領有全國或各縣(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其中一種會員證。 (二)外國投標廠商: 1.需於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如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惟外國投標廠商在我國有代理人者,不在此限。 2.領有我國政府核發乙級(含)或以上廢棄物清除(理)許可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之機構。 3.領有我國或各縣(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其中一種會員證。
附加說明 :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一)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80-1號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二)電子投標者:網址同「電子領標」,並需另備紙本企劃書15份於截標前寄達本局政風室。 三、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四、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五、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 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 六、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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