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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0751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6/4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0512-3 採購名稱 : 104年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運及改善資訊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54122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512-3 採購名稱 : 104年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運及改善資訊服務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夏小姐/交通局蘇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8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4月2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4/15)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5月12日 9:30 開標日期 : 104年5月12日 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349,550 元 E-MAIL : aa0821@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資訊技師事務所,或;2.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3.公司或行號;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大眾運輸動態資訊系統設計、規劃、建置、開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者;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且五、投標廠商(切結將)在新北市或相鄰之縣、市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04年4月24日新北交管字第1040709821號函辦理。
2.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中邀標書第三章部分內容,另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2條第22款一併修正。(詳招標文件內容修正對照表)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領取修正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之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後續擴充]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契約項目,預計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54萬3,241元為限;預計後續擴充期間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
2.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聯絡人:運輸管理科蘇小姐、電話:02-29653330分機19、傳真:02-2965869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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