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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0726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6/3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040005 採購名稱 :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95087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90,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 編號 | 未得標廠商 | 投標金額 | | 1 | 台灣環球藍聯股份有限公司 | 1,402,500,000 |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005 採購名稱 :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官晏朱 連絡人電話 : (07)7256600分機8312 傳真號碼 : (07)7115783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4月2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4/14)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5月14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4年5月15日 9:00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E-MAIL : ne50188@ntbk.gov.tw 廠商資格 :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 附加說明 : | 一.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0元。
(一)本案委由廠商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服務作業建置之全部軟、硬體設備由廠商無償提供,本案所需之建置費用及維運服務費用全部由廠商負擔,政府機關及特定營業人不支付任何費用,廠商由外籍旅客退稅款中扣取退稅服務手續費。
(二)廠商退稅服務手續費費率,以外籍旅客退稅金額之20%為上限,報價逾20%者,即為不合格標。
(三)103年度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金額新臺幣17億元,採購金額以外籍旅客退稅金額*20%服務費費率*(維運服務期間5年+後續擴充2年)估算,計新臺幣23.8億元。
二.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
http://www.moeaic.gov.tw/)。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其名稱為: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已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營業稅者,免繳驗納稅證明。
五.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一)外國廠商,係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二)外國廠商提出之外文資格證明文件,須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且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三)本採購案投標廠商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故外國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四)外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如依我國法令規定,屬許可業類之外國廠商,應於投標前取得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五)外國廠商投標時檢附之納稅證明文件,得以該國內廠商之資格(營業稅繳稅證明)代之。
(六)外國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六.廠商領標
(一)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
(二)領標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秘書室事務管理股。
(三)領標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2.郵遞領取:附貼足 80 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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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4月20日更正抽換招標文件03-需求規格書建置期程、查核點及交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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