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0650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6/3
採購單位 : 國防部
採購案號 : 104-0670001195800120
採購名稱 : 神鷗基地新建工程-第二期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265903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32,668,648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924,400,000
2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1,728,000,000
3森榮營造有限公司1,873,466,000
4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781,43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670001195800120
採購名稱 : 神鷗基地新建工程-第二期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布志青
連絡人電話 : (02)85099473
傳真號碼 : (02)85099475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4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4/28) 前3版(104/3/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5月7日 9:00
開標日期 : 104年5月7日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89,932,807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5千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7/07
E-MAIL : pc8@mail.mil.tw
廠商資格 :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等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具有並檢附下列證照資格(依法免申辦者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 二、特定資格: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得低於招標標的之五分之二(新台幣8億3597萬3122元),或累積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20億8993萬2807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須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附加說明 :
【招標序號】104014號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序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空軍第四三九混合聯隊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圖說費:新台幣2,916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210元,外縣市320元、外島350元 【其他】 一、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04年4月7日(星期二)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04年4月7日(星期二)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第1次中文補充說明: 一、本案原招標文件中優良廠商押標金減免金額部分,因投標須知本文第十七條押標金第(二)項與契約條款第十四條保證金規範不一致,故本次修正契約條款第十四條規範(刪除優良廠商押標金減免金額規範),凡屬優良廠商押標金減免金額部分,請投標廠商依投標須知本文第十七條押標金第(二)項辦理繳交(其為優良廠商者,予以減收金額為應繳金額比例之30%)。 二、本案投標文件收受及截止期限延至104年5月7日(星期四)0900時前、開標日期延至104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500 時開標,另疑義受理期限延長至104年4月30日止,異議受理期限延長至104年5月8日止。 三、押標金有效期限延至104年7月7日。 四、凡投標廠商未按本公告變更、補充事項規定辦理,若因此有權益減損,仍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第2次中文補充說明: 一、本案押標金及電子押標金之有效期限均至104年7月7日,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限期須為104年7月7日(含)以後。 二、凡投標廠商未按本公告補充事項規定辦理,若因此有權益減損,仍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