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16E 採購名稱 : 104年度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 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吳惠敏 連絡人電話 : (03)5962134分機116 傳真號碼 : (03)595871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5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5月2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5月2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00,000 元 E-MAIL : s10007@vhct.gov.tw 廠商資格 : 依投標須知第45條及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明記載,應有足供辦理本業之相關行業。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具有結構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
2、相關公會會員證。
3、檢附證件係影本者,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二)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文件須於104年5月22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收發室。投遞標件有無逾越截標時間,以機關收發室簽收時間為憑。請廠商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若因寄送(發)機構延後寄達或無法投遞,本院概不負責。一經寄達機關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二)機關不提供現場領標,一律採電子領標。
(三)投標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
(四)投標文件之『廠商資格審查表』,請依表列序排放裝封。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証明。
4、最近三年內票據交換機構開據之無退票紀錄及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切結書。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廠商服務建議書: 一式10份。
(五)配合機關作業時間,現場勘查僅開放兩時段:
1、104年5月14日、19日兩天之下午14時至15,由機關派員陪同;其他時段恕不安排與處理。
2、投標廠商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先向機關履約管理人預約:
蕭專員(電話03-5962134分機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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