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A014 採購名稱 : 促進視障就業聯合成果宣導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六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周淑惠 連絡人電話 : (07)8124613分機536 傳真號碼 : (07)812096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4月2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4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4月30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3,300 元 E-MAIL : s16328@k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依法設立之公司或事業單位,從事公關、行銷、行銷顧問等相關業別,或具本案履約能力者。
2. 依法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章程或服務項目與本案履約內容有相關者。 | 附加說明 :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受理單位之一)
檢舉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二) 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諮詢/申訴電話:(07)3368333#2238
傳真:(07) 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三)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式1份 )
1. 依法設立之公司或事業單位
(1)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
(2) 依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有:具有擬投標物之相關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 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
(6) 投標廠商切結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
(7)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 (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
(8) 委託代理授權書(非負責人參與資格審查、評審及議價時提出)。
2. 依法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1)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
(2) 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明。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
(5) 投標廠商切結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
(6)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 (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章戳)。
(7) 委託代理授權書(非負責人參與資格審查、評審及議價時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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