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6349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3/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00478003
採購名稱 : 屏東區營業處104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98488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8,730,433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壯台工程有限公司--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00478003
採購名稱 : 屏東區營業處104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楊于婷、李志宏
連絡人電話 : (08)7322111分機289、523
傳真號碼 : (08)7337742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2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2/2) 前3版(104/1/23)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2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2月25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9,71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3/27
E-MAIL : u403182@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發包金額未達一億元之配電外線工程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預算金額為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即屬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本工程係1000萬元以上標案,請依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辦理。 7、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否則應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規定辦理。如廠商提出放棄物價指數調整,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8、「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9、「品管作業費」自即日起,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訂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編列標準,改以發包施工費(即直接工程成本)為編列原則,其「直接工程成本」係含工料費用。 10、「環保設施費」包括空氣污染、噪音、震動、水污染、廢棄物清理等防制措施及其他環保費(宣導、訓練、承包商施工中監測等)。 11、[標函投遞]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 證應裝入資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12、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50萬元整(決標後,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換為履約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 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100478003,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 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 8278-1100478003,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3、 採書面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或未列印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文件者,或採電子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之電子檔者,均視為無效標,不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詳細價目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者,亦同。 14、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5、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一年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1)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2) 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 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 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16.發包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地址:90060屏東市忠孝路329號、電話:08-7322284、電子信箱:D11063@ms31.hinet.net)。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