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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6303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3/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10400001
採購名稱 : 104年人手孔提升(降)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90974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822,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伸鴻興業工程有限公司14,700,000
2泰傑工程有限公司14,827,000
3東鴻國際有限公司13,80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10400001
採購名稱 : 104年人手孔提升(降)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30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吳妙玉
連絡人電話 : (02)24231156分機5815
傳真號碼 : (02)24260236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2月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19)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2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2月2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3/27
E-MAIL : u19030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須附加入公會證明)、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或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可電子領投標,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專線0800-286-586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電子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四.本件不得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五.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六.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010400001)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 1010400001)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七.本案屬不分段開標,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九.投標廠商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十.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十一.1.得標廠商於決標日後由甲方決定開工日。倘因決標爭議等因素,未能如期開工者,則由甲方另指定開工日。 2.交辦工作自開工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3.交辦工作自開工日起未達104年12月31日,而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 十二.餘詳投標須知。 十三.本次變更招標文件中之「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附件6之「承攬廠商應備施工能力配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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