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01203 採購名稱 : 第三分局(舊香山衛生所)廳舍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永興 連絡人電話 : (03)5221044 傳真號碼 : (03)523400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年12月1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12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0年12月28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49,950 元 E-MAIL : 414412@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其負責人應備具建築師資格,未受主管機關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影本:(均請放入標封內供審)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詳如投標須知第60點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截標時間:110年12月27日17時止。
2.本案開標時間:110年12月28日14時30分,地點:本局三樓會議室。
3.本案評審作業:於開標審查資格後之合格廠商,擇期通知評審時間及地點。
4.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tps/tpam/main/tps/tpam/createTender.do?menuMode=createTender
5.檢舉受理單位尚有: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政風室,新竹市中山路1號,(03)5233756,傳真(03)524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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