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投標廠商務必赴現場勘查動線及範圍後再行填報標價,並請務必填載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用印。
b.承商應遵照該管理單位規定點交後接管工區場地及確實做好相關環安衛規定、噪音管制及教育訓練等。
c.施工期間應保留適當之安全隔護及動線,供本校教學訓練使用,本部份假設工程應併納且計入投標報價。
d.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空氣污染防制規費期初申報及營造綜合險投保事宜,並指定自決標次日起第7天辦理場地點交及開工,自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應全部完工,其他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工期,並俟驗收程序完成且無其他待解決事項後,無息給付契約價金總額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