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331115N25 採購名稱 : 103年自來水園區行銷推廣活動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王美子 連絡人電話 : (02)87335796 傳真號碼 : (02)8733579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5月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5月22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3年5月23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 : cindy@twd.gov.tw 廠商資格 : 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公司並具有(I103)管理顧問業或(I401)廣告業或(J601)藝文服務業或(J602)演藝活動業,營業項目之一者。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狀態:第1次限制性招標。
二、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業務科林佳宜(電話:02-83695091)。
三、開標地點:本機關供應科第1開標室。
四、履約地點:自來水園區(地址為「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號」),以及其周邊暨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因業務需要指定之地點。
五、決標方式:本案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精神,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議價(議定其他內容)決標方式辦理。
六、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
七、開標方式:1次投標(服務建議書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基本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八、付款方式:1.本契約無預付款。2.廠商應依下列時程,向機關申請辦理付款:(1)第一期:103年9月,廠商針對臺北親水節活動,提送結案報告,送機關查驗付款。(2)第二期:廠商完成全部活動後提送結案報告,並經機關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撥付尾款。
九、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十、保固保證金:無。
保固期限:本案免保固。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3年5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3年5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價目表。
十三、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十四、投標廠商證件封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十五、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六、本案採總價決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若為免稅機構,請於營業稅欄位填寫零,決標總價內之營業稅部分將不予給付。
十七、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電話:02-87335796、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十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九、契約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二十、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二十一、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03年5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