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1023-AA1 採購名稱 : 桃園北區客家會館規劃設計及第一期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高韻庭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706 傳真號碼 : (03)3322119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12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12/9) 前3版(108/12/6) 前4版(108/11/18) 前5版(108/11/13)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2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12月23日 17: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3,190,869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65萬元整。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E-MAIL : 10027638@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正本)。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其餘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4點 | 附加說明 : 【補充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8年12月16日核准簽辦理。
2.本次公告刪除投標須知第68點內容,詳[修正招標文件對照表]。
【廠商基本資格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單獨投標者免附)
6.合作同意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免附)
7.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
(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9.電器承裝業(E601010):
(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八德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高韻庭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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