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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86911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0/8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採購案號 : 104-08-21 採購名稱 : 本總隊104年度固定式起重機(天車)1座結構補強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32571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16,549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8-21 採購名稱 : 本總隊104年度固定式起重機(天車)1座結構補強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鮑威南 連絡人電話 : (07)5617139 傳真號碼 : (07)561763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9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9/11) 前3版(104/8/27) 前4版(104/8/26)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9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9月30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73,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5865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10/29 E-MAIL : p333@mail.khpd.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於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並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接受審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須有相關營業項目),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該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上述文件之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不續開價格標,且不得為購案決標對象。 | 附加說明 : 有意願投標廠商應特別注意,請於投標文件內檢附「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不續開價格標,且不得為購案決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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