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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95054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2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002-104-3-1-06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電子郵件系統委外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5514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373,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安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5,956,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002-104-3-1-06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電子郵件系統委外服務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姜林小姐或資訊中心趙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1/8875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2月1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2/14)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23日 17: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10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11
E-MAIL : 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資料處理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者。 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04.12.18更正公告說明]:不延長等標期 一.依據洽辦機關104年12月17日新北資管字第1043049103號函及104年12月17日便簽辦理;二.本次修正公告內容略以說明如下:(一)需求說明書中第貳章「系統規劃建置及資料轉移服務」-第一節「服務需求」-項目3及項目8細項需求修正如下:1.項目3「系統環境需求」:第6點「支援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數位簽章」,修正為「支援使用合法憑證(如GCA或MOICA等憑證)進行數位簽章」。2.項目8「帳號管理」:第9點「提供發送信件至所有帳號之公告功能:只有特定獲授權之使用者帳號可發送公告,單封公告信件應於寄出後,2小時內送達所有使用者信箱」,分成第9點與第10點如下:(1) 第9點修正為「提供發送信件至所有帳號之公告功能:只有特定獲授權之使用者帳號可發送公告至所有使用者信箱,且使用者可並行操作此功能(指允許同一時間下,多個授權使用者執行此功能)。」(2) 新增第10點「前項公告之效能標準:得標廠商必須在同時間內群發使用者1人的情況下,單封公告信件(含附件大小不大於(含)1MB)應於寄出後,4小時內送達所有使用者信箱(3萬名使用者),惟本中心評估仍需效能調整時,得標廠商需無償配合進行調校」。請詳修正後招標文件。 二、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四、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4年12月21日止 三、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四、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補充或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或單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資通管理科 趙先生;聯絡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 8875;傳真為(02)2966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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