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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18338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3/16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06006 採購名稱 : 溪湖鎮公所106年度集中採購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委託服務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09228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1,96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6006 採購名稱 : 溪湖鎮公所106年度集中採購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委託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智泓 連絡人電話 : (04)8852121分機210 傳真號碼 : (04)881310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3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3月9日 9:30 開標日期 : 106年3月9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 : ch19@ems.chihu.gov.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並且備本案所需景觀或環境規劃等相關領域之專業履約能力。
*詳投標須知64條。 | 附加說明 : 八十二、 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七)評審時間訂於開標隔日上午10時,倘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評審地點為本所一樓會議室。
(八)得標廠商應於議價程序完成後次日起10日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若廠商無法如期送件,則自該期限次日起計算工期。
(九)本工程廢方運棄包含合法棄土場進廠之相關費用,乙方應自行覓妥合法棄土場於開工前報甲方核備。
(十)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提報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實施計劃書,並經甲方審核後,始得施工。
(十一)承包商於辦理工程款計價及驗收前時,應檢附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流向證明文件。
(十二)承商購買回收料折價部分(如: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等),以驗收合格,三日內繳納公庫,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十三)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及代繳並檢據向主辦單位請領。
(十四)如本工程為上級補助或委辦俟工程款撥到後付款。
其它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未盡事宜請依本所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辦理。
3.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 請參考說明 )郵購者請在信封內書明欲購標的名稱,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柒拾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溪湖鎮青雅路58號「溪湖鎮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收。
4.投標方式採通訊投標或親自送達,須於截標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
5.郵寄發還押標金者(請廠商自備貼滿足額郵資之雙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地址)。
6.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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