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2550500067 採購名稱 : 大甲溪流域水力暨永續發展史特刊編輯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 :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彩娥 連絡人電話 : (04)25941574分機620 傳真號碼 : (04)2594249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12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2月14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5年12月14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8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肆萬伍仟元整 E-MAIL : u81622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若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機關,無法取得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應檢附可資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投標資格:國內具執行採訪、歷史文物考證、文字影像紀錄編輯及排版美編之依法立案登記之學術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均可參加投標。
4.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者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檢附曾執行「文史編輯、出版」業務等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包括案件或出版品名稱、委託單位名稱、履約時間、合約封面等相關資料影本。
6.投標者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 附加說明 : 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38,09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38,095 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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